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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热门7篇)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1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案的第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2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邦 联系电话: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及《》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所收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市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

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__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控告、申诉。告知当事人自己的相关权利,以确保在该阶段当事人的口供证据能够是其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防止当事人在自己没有看过的笔录中签字。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 7、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委托人汇报情况和结果。

(二) 审理起诉阶段

□ 1、乙方作为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核实,找到其中对其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并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进行核实。

□ 2、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调查取证进展。

(三) 法院审理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__为否认):

□ 1、乙方在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案卷进行分析整合,确定辩护方向,形成辩护意见,并就辩护方向与被告人进行交流,确保两者之间的一致性;

□ 2、从一审到终审的出庭辩护或代理;

□ 3、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庭审情况和结果;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 元

甲方: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4

甲方(委托方):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联系电话:_____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__________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 二审阶段; 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1、律师费: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元

五、甲方须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_____

甲方(签名):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承办人(签名)

签订 日期: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签订 日期: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涉嫌______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______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______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______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承办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_____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万仟佰元正(¥元),甲方在支付。

第五条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_____日支付给乙方;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_____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_____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_____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样本7

刑事托付代理合同书.一 甲方(托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托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供应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供应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状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依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

第四条商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商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商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格外商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托付代理合同书.二 甲方(托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托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供应法律服务。

二、乙方供应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供应法律询问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供应法律询问及代理控告、申诉。告知当事人自己的相关权利,以确保在该阶段当事人的口供证据能够是其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防止当事人在自己没有看过的笔录中签字。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7、依据工作进展,准时向托付人汇报状况和结果。

(二) 审理起诉阶段

1、乙方作为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状况及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核实,找到其中对其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并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进行核实。

2、准时向托付人汇报调查取证进展。

(三) 法院审理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乙方在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案卷进行分析整合,确定辩护方向,形成辩护看法,并就辩护方向与被告人进行沟通,确保两者之间的全都性;

2、从一审到终审的出庭辩护或代理;

3、准时向托付人汇报庭审状况和结果;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状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 元

五、甲方须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一审开庭之前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需用法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需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商定用途合理用法。托付事项办结后,必需开列办案费用法清单,供应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托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供应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担当:

(一)乙方无正值理由不供应其次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托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托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托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托付并作好出庭预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缘由,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假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恳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格外商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托付代理合同书.三 甲方(托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 等合同诈骗一案,托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托付乙方作为甲方所涉 担保合同诈骗一案之诉讼代理人。 其次条 甲方托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甲 三家合同诈骗一案的退赔。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方法如下:

1、甲方按 支付代理费,退赔额以 年 月 日乙方接受代理后甲方收到的款额计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支付乙方10000元代理费,结案后据实结算,但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最低基准为5000元

第四条 乙方须本着勤勉、谨慎、诚信原则,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谋取最大权益,格守职业道德,为执行代理事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隐秘、个人隐私等严格保密,如有违反,依法担当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从事代理事务,或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托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担当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担当。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条款共十条,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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