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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失主不支付悬赏费,拾得人能否行使留置权?

135****2713 浙江-温州 其他咨询 2020.02.03 10:45:11 1340人阅读

在我国,失主不支付悬赏费,拾得人能否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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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791条

有权

2020-02-03 10:4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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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即使拾得人已将遗失物转卖给他人,失主仍然能要回,但是应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受让人返还。
《物权法》第107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2020-12-24 11:3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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