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叔叔和我婶婶当年在外面创业的时候,叔叔婶婶的朋友们都打算合伙开公司,我叔叔同意了请求了之后,朋友入股公司成为了隐名股东,合伙经营是否可以有隐名股东的存在
1.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一方,为实际出资人,但出资是以显名股东(挂名、名义股东)名义投入公司。
2.显名股东同意隐名股东使用自己的名称、姓名。
3.隐名公司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需通过显名投资者兑现)。
4.隐名股东的出资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
5.显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处理公司事务,无须征得隐名投资者的同意。
6.公司债务对外由显名投资者承担,显名投资者可以根据其与隐名投资者的内部协议追偿。
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风险包括合同起草风险和法律风险。 第一、合同起草风险主要是代持协议的起草是否完善,如果不完善很容易产生纠纷; 第二、法律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不记载实际股东的姓名,那么在法律上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也就为股东行使权利设置了障碍。二是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比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 三是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需要通过代持人进行,如果代持协议约定不明或者代持人不守信,则股东权利的行使没有保障; 四是由于代持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五是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的,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的法律纠纷。
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 1、显名难,在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显名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比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 3、由于代持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纠纷。
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出现隐名股东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一是隐名投资人鉴于自身的身份不宜公开,借用他人的身份证投资公司。 二是隐名投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法规,借用他人的名义开设公司。 三是为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 四是怕麻烦不办正规手续,比如外国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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