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三车追尾,我是第三辆车,第二辆车撞上第一辆车,因为前车也没打双闪我撞上第二辆车,第二辆车又撞第一辆车,责任怎么划分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职权机关是交警部门,注意保留现场痕迹,及时报警,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发生的事情,经过现场勘查、询问等手段调查后交警部门才可能更客观地去认定事故责任,出具责任认定书。
2020-02-06 15:20:57 回复
1、出现这种复杂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关键在于法医的鉴定结论。
2、
第一辆的责任:如提问所述,
第一辆车只是撞伤逃逸,鉴定结论是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是轻伤的,就不构成犯罪。
3、
第二辆车的责任。只要是没有认定
第一辆已造成被害人死亡,那么
第二辆车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4、当然,案件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分析。如果
第一辆车虽只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不足以伤害性命,但
第一辆车的行为直接导致
第二车辆不可避免发生的,两辆车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4、在民事赔偿方面,两辆车属于共同加害人,共同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责任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来承担。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