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找出对你有利的证据,然后私底下协商,如果私下协商不好就通过法律途径,找个好律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你起诉离婚,可要求对方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立案,法院送达传票没人收,法院可在媒体发布公告,30天后法院可开庭审理,对方不出庭可缺席按你的诉求判决,不用你说找不到,法院有办法按程序进行。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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