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六月底查公司账目的时候,发现有数处账目对不上号,就询问了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就说回去好好查一下,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之后,依然没有确切的答复,在前段时间告诉我是一个会计的问题,可是会计说没签过这个账目单,现在在公司在讨论,想鉴定笔迹,请问笔迹鉴定是否需要征求对方同意?是否需要经过会计同意?
不需要,但是要走法律程序。(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019-11-23 10:46:11 回复
不需要,按规定:在你们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有权指定鉴定机构,如果已经有法院的指定,事情可能不太好办了,麻烦不在对方是否承认,而在于法院的态度。如果是在法院没有指定前你自己找了鉴定机构,当然不存在这问题了。
2019-11-23 10:41:1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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