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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嫁女,户口未迁村里不给分配集体财产?

181****6094 江西-赣州 结婚咨询 2019.11.12 16:04:31 322人阅读

我是出嫁女,户口未迁村里不给分配集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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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三十条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结婚和离婚的妇女,还是男到女家落户的农民,其户口在哪个村,就应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019-11-12 16:2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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