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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父提出了再审,咨询一下提出再审多长时间开庭

李* 湖北-宜昌 办案流程咨询 2019.10.25 19:11:26 358人阅读

三个月以前我舅父就合同被欺诈为理由起诉了小光,但是因为他证据准备的不是很充分,因此他败诉了,但是他不服,所以提起了再次诉讼,所以咨询一下提出再审多长时间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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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民事再审的,如果决定适用第一审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结案;适用第二审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结案。决定提审的,办案期限自裁定提审的次日起计算。指令再审的,自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指令再审的裁定的次日起计算

2019-10-25 19:24:26 回复

1、一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是院长提起再审的理由,所以,院长是不会以这个理由提起再审的。r2、院长提起再审的条件,是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是有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的,认为需要再审的,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r3、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r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5、《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6、《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r(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r(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r(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r(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r(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r(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r(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r(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r(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r(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r(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r(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r(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r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在原审中拒绝发表质证意见或者质证中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规定的未经质证的情形。r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r(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r(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r(三)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r(四)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r(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r(六)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r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一条原审开庭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九项规定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r(一)不允许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的;r(二)应当开庭审理而未开庭审理的;r(三)违反法律规定送达状副本或者上诉状副本,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辩论权利的;r(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其他情形。r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三项规定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是指已经由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所确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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