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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想起我妻子和他也是亲戚,但是我一直不知道,其实我想问下这个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赖* 宁夏-中卫市 离婚咨询 2014.12.31 18:21:40 71人阅读

今天有人找我还钱,我记得我并未像其借过钱,他说是我妻子找他借的,我才想起我妻子和他也是亲戚,但是我一直不知道,其实我想问下这个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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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2014-12-31 21:3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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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它与个人债务相区分。共同债务包括:共同举债和单方举债两种。
一、共同举债
1、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是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开支共同向他人举债,这类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争议。
2、为共同投资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共同投资向他人举债,由于是双方共同姓为,因而,认定为共同债务亦无争议。
3、双方约定共同债务这类债务实质上是某一方所举之债,但是,经过双方约定成为共同债务,只要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4、默许的共同债务这类债务是指一方在举债时,另一方在场并没有表示反对,或者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为共同债务时发生的共同债务。
二、单方举债
1、一方为了共同生活所负之债这类债务是指一方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向他人所举之债;同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个人必要的生活所举之债亦为共同债务。
2、一方为了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之债这类债务是一方为了履行抚养或者赡养义务时向他人所举之债。履行抚养义务无庸赘述;一方履行赡养己方父母的义务所负之债亦为共同债务。
3、支付对方生活、教育、培训费用所负之债这类债务是一方为了支付对方生活、教育、培训等费用所负的债务,实际上属于一方为了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所负债务这是民法通则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主要是考虑到个体经营与公司在有限责任形式上的差异。
5、一方投资经营公司(收益共享)所负债务这类债务要区别对待,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经营公司,收益独享,则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收益共享则为共同债务。一方私自筹款经营公司,后经配偶追认或收益共享,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

2014-12-31 20:3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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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14-12-31 19:3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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