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十年了,是相亲认识的,结婚没多久就有孩子了,最近发现她和很多男性暧昧不清,怀疑她有不正当关系,我想了想还是觉得离婚对大家都好,离婚孩子抚养权约定给男方的话,女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 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在本案中,李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必须举证证明本案具有法条中规定的情形。李某与潘某协议离婚时其尚未年满2周岁,李某与潘某协议约定潘某甲由潘某抚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李某所持的潘某甲为女孩更适合跟母亲生活在一起的理由,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就已存在,不属于离婚后新出现的情形。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专业解答在开展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证明目的所需,需要充分采集关于双方当事人基础信息,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职业性质、工作环境、经济收入、生活条件、教育背景以及道德品质等多个维度。通过对以上诸项内容进行深度对比与分析,可以更为显著地突显出有利于案件审理结果的关键性优势因素。在家庭纠纷之中,儿童生活环境的优劣往往是决定其监护权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
专业解答关于子女抚养权被男方夺取后的变更事宜探讨在法律框架下,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变更。当事人只需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签署全新的关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书。若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或对方未能如约履行相关协议内容,则可以选择诉诸于法院解决。离婚后,父母依然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权益和责任。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后如何重新争取回来的法律问题探讨在男方享有抚养权利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力通过协议或者法律途径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若双方能够通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决议由女方获得对子女的抚养权利,那么双方需签署抚养权变更协议以实现这个目的。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透过法律程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力归属。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判决中子女抚养权归属女方,男方不予执行的处理方法在常规的民事争议中,倘若法院作出了明确的裁决并判定当事人有义务履行,但是其未能按时执行,您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遗憾的是,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问题,强制执行往往难以实施。这是因为孩子与财物有所不同,如果采取强硬措施来执行抚养权的判决,可能会对各方造成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孩子将产生深远的损害。
专业解答若夫妻离婚之时,子女被判予男方抚养,则女方享有探视之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所述,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同时另一方负有协助执行的责任和义务。关于如何行使及实施该等探望权利的具体形式与时间段,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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