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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还钱了,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前转移财产如何?

刘** 云南-红河 办案流程咨询 2019.08.23 18:35:39 383人阅读

我朋友在公司有一定的实力,就参与职务侵占罪了,靠着职务的便利来侵占到两万元了,后来给还掉一笔钱,只不过不想要放过他的,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转移财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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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如果转让行为存在法定事由(如恶意串通以低价转让),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
你这是两个问题,前面是一个已经在诉的案件,后面是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的案件,后面这个案件,由于你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如果你保全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原告的赔偿金,他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你们之间的合同的。原告已经保全了130左右的财产,可能足以保全它的财产了,你没有必要以如此低价转让财产,因为即使你的转让行为原告没有撤销,你依然欠债,实在没有必要,还不如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原告的主张也不一定成立。由于没有收到钱,你可也可以考虑解除后面的合同。
原告可能还不知道你北京有房产,法院需要有原告的起诉才会做出是否撤销的决定。所以这取决于原告。至于不愿意付款,你可以按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去起诉。

2019-08-23 18:3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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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有争议的财产都不能转移,如果转移,对方可以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如果要转移的财产是没有争议的,当然可以。从法律上讲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存在不合理低价、无偿转让等行为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
《合同法》规定: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19-08-23 18:3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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