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块土地属丙方,口头借甲方、乙方使用。首先甲方锄好的地,被乙方种植。之后甲把乙的农作物拔掉了。请问甲该怎么办?
一、乙方把甲方的头打破,侵犯了甲方的健康权,依法应该予以赔偿。
二、乙方打伤甲方,应该赔偿甲方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如果经过判定甲方构成残疾的,还应该赔偿甲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以及精神抚慰金。但由于甲方是和乙方打架时被打伤,甲方也有犯错,能够减轻乙方的赔偿职责,也就是说乙方无需全部赔偿,只需要赔偿甲方部分损失,甲方自己也承受一部分的损失。
三、甲方和乙方都存在打架斗殴的做法,均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尚不构成犯罪,两方都应该予以行政拘捕或者罚金。如甲方的伤害隶属轻伤或以上成都的伤害,乙方构成有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职责。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如两方达到协议,公安机关可不予处罚甲方和乙方
四、乙方被行政拘捕期间不能探视,不能向甲方赔偿,只能等乙方拘捕出来后才会赔偿甲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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