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舅舅的妻子因为涉嫌骗保的,后来被公安介入调查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怀孕又流产了,后面可以继续申请监外执行不的,请您给予解答的,谢谢您后面悉心指导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才予以收监。对于刑期已满的,办理刑满释放手续即可,不会再被收监。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才予以收监。对于刑期已满的,办理刑满释放手续即可,不会再被收监。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而监外执行则是指对已经判刑的罪犯,由于符合一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在监狱外服刑的一种特殊安排。两者的性质和适用条件是不同的。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非监外执行。而监外执行则是指对于已经判刑的罪犯,由于符合特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在监狱外服刑的一种特殊安排。两者的性质和适用条件是不同的。
专业解答我国司法系统中的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指司法人员为个人私利操纵案件,让不合格犯罪分子获暂释。对此,我国严惩不贷,根据情节轻重分两档:初次或轻度情节者,处以低于三年的徒刑或拘役;严重屡犯者,将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这两种惩罚旨在遏制此类滥用职权的行为。
专业解答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专业解答(1)有严重疾病需要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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