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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坐牢监外执行 孕妇这样的人群是属于特殊照顾对象吧的

曾** 浙江-嘉兴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9.08.09 10:40:51 474人阅读

您好,我舅舅家里面有个孕妇的,后来孕妇涉及到诈骗的,后来判刑的,对于孕妇坐牢监外执行的,这样的孕妇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不的,还有哪些相关的规定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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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2019-08-09 10:5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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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2019-08-09 10:4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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