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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高空抛物受伤,高空抛物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

袁** 湖北-十堰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04 08:56:35 5548人阅读

我朋友回家时把新买的车停在了自家楼下,第二天一早准备开车出门的陈先生却被眼前一幕惊呆了,车子的后车窗竟被烟灰缸砸坏。现在不知道烟灰缸是谁家的,难道我朋友要自认倒霉?有没有挽回损失的途径?高空抛物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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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的烟灰缸砸坏汽车是属于侵权行为。烟灰缸的管理人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的。现在您的朋友没办法确认该烟灰缸是谁的,您的朋友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主张整栋楼的使用者对您的朋友进行补偿。

2019-08-04 09:0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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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责任: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民事责任:
(1)一般情况下,高空抛物者即指加害人为一人,且已确定的情况下,加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加害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个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在找不到直接加害人的情况下,楼上的住户又提供不出自己无过错的证据,责任将由楼上住户集体承担。

2019-08-04 08:5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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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高空抛物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0-12-17 17:4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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