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潍坊法律咨询 > 潍坊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去注册公司的时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是什么

去注册公司的时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是什么

付** 山东-潍坊 经营管理咨询 2019.07.29 18:13:01 325人阅读

我哥哥现在决定去注册一个公司,我哥哥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我哥哥去工商局办理了公司注册的手续去了,我叔叔去注册公司的时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潍坊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潍坊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2019-07-29 18:19:01 回复
咨询我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名册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公司登记的事项保持一致,但是,在出现股东转让出资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存在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记载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持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间的一致性。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或者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该股东不能主张该第三人的股东资格无效。

2019-07-29 18:14:0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