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才毕业两三年的大学生,生活平平,却又非常努力的想把生活过得更好。偶然在网上发现了可以赚钱的一个机会,于是辞掉工作一心扑在了上面,但最近发现像是一个传销组织,非法传销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2019-07-19 12:21: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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