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因为在公交车上偷人家的钱包被人抓到了,送到了警察局,现在想要知道盗窃未遂扒窃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呢,被抓到了会怎么处罚呢,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盗窃未遂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盗窃未遂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下列情形: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中的盗窃未遂司法解释是犯罪嫌疑人何某实施扒窃未得逞,属于盗窃未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何某的刑事责任。
2019-07-11 10:17:08 回复
盗窃罪按照盗窃数额定罪量刑,如果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9-21 20:4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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