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钱四年没还会坐牢吗?欠1万元,由现在开始每个月还一千可以吗?请教下
单纯欠银行钱不还的话,是属于民法管辖范畴,是不需要坐牢的,顶多就是把自己家产全部赔上而已。
但如果是国家单位里面存在上面你说的情况,虽然欠银行钱不还这一条不用坐牢,但这种情况一般会被以“贪污”“玩忽职守”“挪用公款”等罪名起拆,如果罪名成立的话,就要坐牢了。
你说的私人企业的这种情况,那其实是银行审核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等值抵押的情况下,银行会追加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担保。如果这些都没有落实,贷款就发放出去了,那后面就要看情况了:
如果企业的相关人员存在贿赂行为,那可以行贿罪起诉,这是要坐牢的。
银行人的相关人员没有按规章审批,如造成重大损失,也是要坐牢的。
但总之一句话,单纯欠银行钱还不起这一项属民法范畴,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通俗地说,是不会坐牢的。
在银行起诉后可能会坐牢。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和银行协商后是可以分月还的。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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