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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未吃给报案了,投毒未吃属于犯罪未遂吗?

张* 江苏-南京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7.10 10:59:32 483人阅读

我妹妹被男朋友给抛弃了,还约出来男方谈判,就趁着他上厕所的时候,就往他的饭菜中给投毒了,只不过对方没有吃,还是给报案了,投毒未吃属于犯罪未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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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的前提,必须得明确罪名。
因此首先必须对下毒这个行为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其他罪名作出判断。
如果下毒是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目标,比如在饭店里下毒,在河流水井等引用水源里下毒,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情况下,只要实施了投放的行为即构成既遂,未投放则是未遂或者预备。
如果下毒是针对某个人,行为也没有危害到不特定的多数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时如果投毒行为实施完毕,人被毒死,则构成既遂;人因故未死亡,则构成未遂。未能实施投毒行为则是犯罪预备。
投毒行为构成的其他罪名也因各罪名性质及构成不同而各有不同。
至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预备是还未实施犯罪行为,犯罪未遂是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未达成犯罪结果。
以下毒方式故意杀人为例,为杀人买来毒药是犯罪预备;实施了针对个人的投毒行为但对象未吃未喝或食毒后因故未死,都是犯罪未遂。其他罪名和情形不一一举例。

2019-07-10 11:1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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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犯是指只是为犯罪准备了工具或创造条件,但具体的犯罪行为还没有实施,也就是尚在犯罪的前期准备阶段。
未遂犯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了全部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达到犯罪目的。
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关键在于着手这个行为。
就下毒行为来讲,已经完成投毒行为,但被害人迟迟未出现,虽然已经“着手”下毒,但此“着手”并非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的”着手”,仍属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预备行为。
另一种情况,已经完成下毒行为,被害人在该时空范围内,因为不想饮用有毒的饮料或突然有事离开,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由于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综上所述,对于下毒行为的预备还是未遂关键要看有没有现实危害的紧迫性。

2019-07-10 11:0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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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犯是指只是为犯罪准备了工具或创造条件,但具体的犯罪行为还没有实施,也就是尚在犯罪的前期准备阶段。未遂犯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了全部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关键在于着手这个行为。就下毒行为来讲,已经完成投毒行为,但被害人迟迟未出现,虽然已经“着手”下毒,但此“着手”并非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的”着手”,仍属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另一种情况,已经完成下毒行为,被害人在该时空范围内,因为不想饮用有毒的饮料或突然有事离开,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由于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综上所述,对于下毒行为的预备还是未遂关键要看有没有现实危害的紧迫性。

2020-09-21 17:3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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