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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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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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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发现进了小偷到没有财产损失那犯罪未遂未得逞表现形式

张* 内蒙古-兴安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6.25 08:26:08 481人阅读

我们一家人上个星期出去旅游,但刚出门发现东西没有带齐,就又折回来了一趟,就在那个时候发现有小偷进家了,由于我们回去的比较及时,没有财产损失,但还是报警了,那么这个犯罪未遂未得逞表现形式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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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
  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
  犯罪未遂与犯罪未得逞是什么关系?
  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
  如何确定“未得逞”?
  “未得逞”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只有先确定了“得逞”(既遂)标准,才能确定“未得逞”,即不需要证明实行行为未得逞,只要证明实行行为没有既遂,就属于“未得逞”。所以,“未得逞”属于未遂犯的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
  
1.行为人所追求、放任的结果应限定于实行行为的性质本身所能导致的结果(行为的逻辑结果),而非任何结果。
  例如,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的危害结果是死亡,而不能是伤害。伤害结果是故意伤害罪既遂要求的危害结果,但不是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发生的危害结果。
  例如,盗窃罪(包括要求数额较大的其他犯罪)既遂要求的危害结果是转移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如果行为人盗窃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要求,不成立盗窃罪既遂(可能成立盗窃罪未遂)。
  
2.实行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实行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也不成立既遂,可能成立犯罪未遂。
  例如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对行为结构的因果发展进程有特殊要求,只有满足了特定的发展过程才可能认定为犯罪既遂,否则只能认定为未遂。
  
3.未得逞是指行为人希望、放任发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即故意的意志因素没有实现;不包括没有实现刑法分则“以……目的”的情况,即不包括没有实现目的犯中的目的的情况;换言之,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例如,绑架罪的既遂不要求勒索财物的目的实现,只要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开始实施绑架行为就是着手,达到以实力控制他人程度就可以认定为既遂。同样,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也不要求行为人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得以实现。
  
4.抽象的危险犯与具体的危险犯的既遂标准也要求发生特定的实害结果。
  故意犯罪的既遂标准:
  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需要区分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甚至举动犯,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提出了不同的既遂标准。在司法考试领域,这一观点不被采纳。
  例如,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标准并非行为人开始实施劫持航空器的行为,这只是实行行为的着手。劫持航空器行为的逻辑结果是控制航空器或者控制航空器的航线,行为人实施该行为希望或者放任的结果也是控制航空器或者控制航空器的航线,所以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标准是行为人控制航空器或者控制航空器的航线。
  再如,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以行为人控制枪支、弹药、爆炸物为既遂标准。
  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作为既遂标准,开始实施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只是着手实行行为。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
  
1、抑止犯罪意志的原因:如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警察前来抓捕自己而逃离现场。
  
2、抑止犯罪行为的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时被第三者制止、抓获。
  
3、抑止犯罪结果的原因:行为人打昏被害人后将其扔进水中,以为被害人就会死亡,但路人救之。
  结果加重犯与未遂犯的关系:
  在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中,存在这样的情形:适用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的处罚规定。
  一种情形是,对加重结果是故意心态,但加重结果没有实现。例如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如果行为人为抢劫财物而故意杀人,即使没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也要适用抢劫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但同时适用未遂犯的规定。
  另一种情形是加重结果出现,但基本犯罪未遂。例如强奸致使被害妇女重伤,但没有实施奸淫行为的,适用加重情形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犯的处罚规定。

2019-06-25 08:4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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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些内容就是犯罪未遂未得逞表现形式
犯罪为得逞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了,但是没有达到既遂得状态就停顿下来了。具体表现有三种:一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如故意杀人罪,受害人没有死亡,就属于未遂;二是某些犯罪行为没有完成,如想从监狱里逃跑的犯人未逃出警戒线就被抓回;三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状态没有具备,如放火罪,在放火是,火种还没点燃时就被捕获。但是并不是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就属于未遂,比如说甲想杀乙,结果却把丙杀了,对甲来说,他的目的没有达到,但是这个犯罪已经是既遂了,因为丙已经死亡了。总的来说,在刑法理论上,就是指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全部构成要件没有得到满足,这就是犯罪未遂。

2019-06-25 08:2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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