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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局抓起来了,故意毁坏财物怎么免予治安拘留

欧** 浙江-舟山 财产侵权咨询 2019.06.14 07:44:54 399人阅读

我叔叔因为朋友欠了自己三千块钱不偿还,叔叔带着人去朋友家里损害了朋友家里的东西,叔叔构成了故意损害罪被公安局抓起来了,故意毁坏财物怎么免予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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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治安拘留并未有具体金额限制。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金额标准为5000元。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19-06-14 07:4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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