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交通事故,左踝骨折(左外踝和后踝骨折),坐标苏州,2018年3月10日出院,对方全责。伤残鉴定所鉴定人员建议尽快伤残鉴定后调解,不走诉讼。我不喜欢调解,打算二次手术后走诉讼,有何利弊?请教专业人士交通事故怎么做伤残
鉴定机构建议您调解,或许话中有话,我下面说的只是可能性,您自行参考,可能是目前给你十级伤残也是带有一丝照顾性的,调解的话多少能陪点钱,如果走诉讼可能有风险,对方或保险公司对鉴定意见不认可,是有提出重新鉴定的权利,那么你就得再一次去做鉴定,各地司法鉴定机构对于重新鉴定的案子更加谨慎故把控比较严格。。当然如果您家人踝关节和健侧比较确实差特别特别多,您也可以坚持自己走诉讼。
2019-03-17 18:1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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