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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嫌疑人取保后又继续诈骗会加重量刑吗?

陈* 广东-中山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3.12 17:44:59 304人阅读

我男友天天在家玩电脑,后来直接用网络电话诈骗,被抓后我给办了取保,在这期间还在继行骗,网络诈骗嫌疑人取保后又继续诈骗会加重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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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取保期间重新故意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视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要求嫌疑人重新缴纳保证金;刑事拘留;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人新犯的罪与之前的罪可能会并案处理,或者另案处理,具体要看案件的细节。

2019-03-12 17:5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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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  
《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19-03-12 17:4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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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如果构成诈骗罪的,按诈骗罪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10-27 10:4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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