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邻居的儿子,前几年在工地工作,他的这个工作要到年底才能结账,在今年年底时,包工头故意拖延结账的时间,他就气不过,就把包工头的手打骨折了,现在被公安机关抓了,他取保候审了2个月,我想问一下,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了两个月正常吗?时间会不会太长了?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所以两个月属于正常范围内。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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