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南昌法律咨询 > 南昌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前些日子因与人发生矛盾,失手伤人,导致被判刑缓期执行,请问缓刑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哪些?

前些日子因与人发生矛盾,失手伤人,导致被判刑缓期执行,请问缓刑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哪些?

冯* 江西-南昌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10.22 15:42:42 3734人阅读

一个亲属家的孩子,前些日子因与人发生矛盾,失手伤人,导致被判刑缓期执行,请问缓刑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南昌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南昌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规定,缓刑期间要注意: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以上是缓刑期间注意事项,请参考

2018-10-22 15:46:42 回复
咨询我

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限制: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018-10-22 15:44:42 回复
咨询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一般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足满足,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有悔改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致人重伤属于加重处罚情节,若法定量刑档在三年以上,一般是不会宣告缓刑的,但特殊情况时也有例外。

2020-11-27 20:35:1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