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河源法律咨询 > 河源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那么原来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抵扣有期的时间,想问问撤销缓刑原羁押是否扣除,有没规定?

那么原来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抵扣有期的时间,想问问撤销缓刑原羁押是否扣除,有没规定?

张* 广东-河源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10.05 11:31:46 6834人阅读

朋友做了违法的事情被判有期6个月,缓期1年,缓期期间如果被取消,那么原来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抵扣有期的时间?想问问撤销缓刑原羁押是否扣除?有没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河源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河源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如果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那么就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原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2020-11-18 16:55:2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