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传票送到被告家里了,被告在外不回家故意逃避!被告家人不签收,就不能安排开庭吗?
【法律意见】
如果被告没有外出,就住在原告提供的地址内,一般是与原告基本上同时接到法院的传票,因为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必须同时邮寄,才能保持双方同时收到传票,不影响开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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