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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一下销售假药移送公安的时间规定内容是什么的呢

韩** 湖北-宜昌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9.02 18:55:24 770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从小就不好好的读书,现在大了也不好好的工作,找了一份销售的工作还是卖假药的,请问销售假药移送公安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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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2018-09-02 19:0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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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8-09-02 18:5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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