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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现在涉嫌参与一家案件被批准逮捕了1,所以呢,我想知道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的流程和程序是什么样的呢,求解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办理案件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该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或者该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办理案件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对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七十四条 规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第五百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到了一定期限如果还要继续羁押的,需要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那么,在批准逮捕前,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多久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的时侯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天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在批准逮捕前,公安机关最长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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