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英语专业八级,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重案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咨询律师。曾发表数篇法学论文,参与撰写著作《盈的秘密②——有效辩护的53个证据突破》,理论功底深厚。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承办过包括浙江、上海、山东、江苏、江西等全国各地各类案件,其中大量为疑难、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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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发小,去小区里偷别人的自行车,后来被保安逮住了,通过监控录像,他的犯罪证据确凿,现在我朋友被带到了派出所,偷东西呗警察抓走了,径行逮捕条件是什么意思
不用刑事拘留就可以直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的适用情形分为一般逮捕、径行逮捕和转化逮捕。 一般逮捕的情形: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径行逮捕的情形: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转化逮捕的情形: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高检规则》第143条和第144条规定了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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