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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给受贿了,行贿罪受贿罪共同犯罪属于吗?

李* 广东-江门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18.08.28 22:13:17 1573人阅读

我伯伯是企业的高管,负责很多重要的事情,有人想要来这上班,就对他受贿了,钱他也收了,行贿罪受贿罪共同犯罪属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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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有一种分类叫必要共同犯罪,即犯罪主体必须是2人以上,一个人不可能构成该罪名。必要共同犯罪分为集合犯(聚众性犯罪和集团性犯罪)、对向犯。对向犯在定罪时分为3种情况:定同一罪名(如重婚罪)、定不同罪名(行贿和受贿)、一方定罪一方不是犯罪(如卖方定出卖淫秽物品罪,而买方不构成犯罪)。
因此,贿赂分为行贿和受贿,是必要共同犯罪中的对向犯,只有同时存在行贿人和受贿人,才可能认定为行贿罪和受贿罪,一个人不可能构成贿赂犯罪。

2018-08-28 22:2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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