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个亲戚在三年前就因为盗窃被抓过一次,缓刑两年执行,现在又因为盗窃被抓了,咨询一下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累犯怎么处理?谢谢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2)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
2、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构成累犯的情形。
对于累犯,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处理累犯的一个基本原则,对累犯必须一律从重处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消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018-08-22 19:46:1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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