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上一个月在一场车祸里面受到无辜的牵连受了重伤,在接受车祸的责任人在赔偿了一笔钱之后,继续治疗,但是现在发现后续的治疗不够钱,请问他作为车祸受害人有权要求续赔吗?
交通事故后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
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
二是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
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现行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因为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伤害一直持续,当事人是可以求偿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类的案件,诉讼时效为1年,在当事人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伤害当天算起,可以要求支付已经花费的费用和未来的治疗费用。”强永梅说,“丁某由于事发时间较早,当时的法律并不健全,按照现在的规定,未来的花费需要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一般来说肇事方会一次性付清。”不过强永梅也说,付清之后,如果伤害继续延续,受害一方可以要求继续赔偿。“比如2000年发生伤害,2001年起诉,要求支付未来5年赔偿,到了2006年,5年赔偿已经用完,但受害者的伤害仍在继续,可以继续起诉要求赔偿,不过也要在上一份判决结束之后的一年以内。 ”
2018-08-12 12:2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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