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去吃饭,遇到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酒鬼,他在一旁骂骂咧咧地挑事,然后我和他吵了起来,没想到吵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躺倒了地上,然后观察了一会儿,突然发现他没气了,请问,气死人判几年?
当事人没有意识到吵架或动手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但根据接触和观察对方年龄、是否喝酒等状况后,应当预见当事人各种可能造成猝死的隐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和对方争吵、推搡等,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很有可能触犯刑法。
2018-08-04 10:47:58 回复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但民法又有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