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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如伪造或擅自制造或销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张、贴纸、包装物等。
4、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标识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装潢,足以造成混淆和误认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如在商业活动中贬低或诋毁他人注册商标,损害注册商标的
2018-08-02 22:1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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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2018-08-02 22:0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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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上关于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除上述四种侵权行为外,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都可以归于这一类。《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所称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2020-10-26 17:4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