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个快递员,他在运输快递过程中,损坏了客人的易碎品,而商品价格很昂贵。客人收到货物后非常生气,要求赔偿。快递员造成重大损失判几年?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就是说如果经济损失因为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追偿,否则有违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促进劳动者提高注意义务。但是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劳动者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综合考量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劳动者的过错程度予以确定。
2018-07-27 09:1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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