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
第三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专业解答盗窃6万能判三至十年,并处罚金,因为6万是属于数额巨大的范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具体盗窃六万元判刑几年,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
专业解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偷盗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根据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盗窃五万元可判几年刑,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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