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并没有明确指出遗产的分割继承和清偿债务的先后,若是在遗产被分割继承前清偿债务,则不存在顺序问题;若是在遗产被分割继承后,债权人才得知债务人(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则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债务负有连带清偿义务。
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在分割财产后,尚未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应当清偿的债务和缴纳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按照其所继承遗产的比例清偿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其所继承和所受遗赠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
(一)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二)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时,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此外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至于遗产和债务纠纷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专业解答父母双亡后的兄弟房产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尝试自主协商,达成共同认可的协议后分配遗产; 其次可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依据《民法典》化解矛盾; 最后,如协商和调解无果,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父母去世遗产房拆迁后纠纷问题可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处理。如果父母在去世之前有遗嘱,一般拆迁补偿款会支付给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父母去世前没有立遗嘱的,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利分割遗产房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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