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最近遇到企业经营方面的问题,请问如何通俗易懂地解释共同经营、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
作为企业公司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愿景,有着事务企业承载着共同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着义不容辞的坚定信心,准备齐心发力,朝着一个方向和一个目标而奋力前进、奋勇向前,朝着胜利的曙光而向前迈进。
作为一个企业公司不仅是考虑企业的雄厚经济实力,而且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经营之道,企业承载的是文化、思想、行动、制度、纲领,企业需要发展的历史机遇,企业需要创新理念和引领未来发展趋势的变革,不断以领导开创前瞻性思维,不断以领导执政要求以严以律己,以不仅提高领导者自觉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以率先做好领导示范,以要求领导发挥第一指挥棒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以领导者管理好属下的团队,以下属与领导做到共同监督、共同协作的共处与共事的原则。
作为一个企业公司的经营策略,首先,以要求做到基层管理幅度面向高层管理幅度转变,也就是说“一艘轮船的方向盘需要轮船司机”,“司机掌舵的故事”,高层管理人员与基层管理人员做到共同监督、共同协作的共处与共事的原则,以做到各尽所能,以做到各尽其职,各部门齐心协力,以打造共同团结、协作、共赢的发展新格局,以全心全力全面谋划企业事务的目标和愿景,以全心全意全面达成企业事务规范化运营管理业绩团队,以尽全力共同实现企业公司的发展规划目标,以及绩效评估的效率与效益的双重提升,以共同实现企业赢在执行力的双重效应。
合营企业
这个形式也很常见,比如二人合伙开公司,各出5万块钱,公司有什么重大决定要两人都同意才行。如果将来公司解散了,账拿过来算一下,剩多少钱俩人平分,亏多少钱俩人均担。这就是准则里说的“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如果这两个人本身就是公司,在出资公司的账上显示的是对这家合营企业的投资。
共同经营
终于说到重点了,敲黑板
显然前几个答主根本没在实务中见过这种模式,要么就是复述下准则条文,要么举个错误的例子,误人子弟呀。
其实在油气区块合作开采中经常用到共同经营这种模式。它的关键在于对资产权利和负债义务的分别处理,是一种需要合作各方更多日常参与的形式。
大家都知道石油天然气开采本身是个投入很大,风险也很高的事,上亿美元扔进去可能都听不见响,就会拉几个公司来一起搞。
这几个公司签一个协议,说我们约定个比例,大家一起来搞油。每个月我们都要开会,下个月的开采计划要大家都同意才能执行,下个月需要多少钱(负债),每个公司按比例交到一个共同账户里来,卖油挣了多少钱(资产),按比例分给各家。将来就算不做了,我们该分的也都已经分过了,没有什么净资产的问题了。这个就是准则说的“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几个公司在做账的时候,是把这个区块的每项资产和负债,乘以对应的比例,直接加到自己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就可以了,利润表同理。
这种模式不不需要成立单独的公司,用一份共同经营协议就可以,所以准则说“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但是不能说只要有单独主体就一定不是共同经营,还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所以准则里补了一个兜底条款,“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应当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是如果法律形式/合同条款约定/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还是可以划归共同经营。这便是我对共同经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