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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收债公司债权转让条件具体都有啥规定?

袁** 湖北-黄石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6 11:38:08 470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们公司的债务合同被人骗了,那么宁波收债公司债权转让权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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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2018-07-06 11:5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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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宁波收债公司债权转让在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2018-07-06 11:4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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