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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 没有写明房产分割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史* 广东-佛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7.03 22:59:02 1484人阅读

我朋友和他的老公签订了一份关于离婚的协议书,但是没有写明房产的分割,离婚协议 没有写明房产分割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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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两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按各自掌管的财产分就可以了.如果拿不出书面材料按平均分配.
另外,虽然有两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如果一方离婚经济困难,另一方给予帮助;如果一方照顾家庭,另一方在外赚钱,赚钱方给予照顾家庭的一方补偿,也就是不按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签署的书面材料走,但也不一定均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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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23:0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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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过于笼统,离婚后分割财产时产生纠纷的,该怎么办  汪斌与韩美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都找到了理想的工作,经济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后来,两人经过了6年的爱情长跑,1995年10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夫妻购置了三处房产、一辆汽车。其中三处房产权利人登记在汪斌名下,一辆汽车购买时登记在韩美名下。长年的恋爱并没有带来长久的婚姻,二人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03年11月3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男方汪斌与女方韩美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二个儿子归男方抚养。上述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离婚后,女方韩美因财产分割与男方产生分歧为由,向提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诉讼。  韩美认为,由于离婚协议仅对人身关系及子女抚养进行了约定,未涉及任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由于韩美和汪斌名下的财产存在巨大悬殊,现依法提讼,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等财产。  汪斌则认为:韩美、汪斌双方约定韩美名下的汽车、存款归韩美,汪斌名下的财产归汪斌,两个儿子由汪斌抚养。双方在民政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汪斌认为称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认为,“共同财产分割已完毕”,既反映双方处理财产的合意,又表明该合意已实际履行,且没有发现此项协议存在欺作、胁迫等情况,对当事人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女方主张分割财产并非离婚时被告隐匿或遗漏的财产。虽然男方名下的财产多于对方,但协议中,双方只约定两个儿子归男方抚养,而没有设立义务。男方独自承担养育两个儿子的责任,要牵制一定的财产、人力,多分得财产是在情理之中的。从双方各自控制名下的财产来看,实质双方已做出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所以,韩美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

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过于笼统,离婚后分割财产时产生纠纷的,该怎么办  汪斌与韩美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都找到了理想的工作,经济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后来,两人经过了6年的爱情长跑,1995年10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夫妻购置了三处房产、一辆汽车。其中三处房产权利人登记在汪斌名下,一辆汽车购买时登记在韩美名下。长年的恋爱并没有带来长久的婚姻,二人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03年11月3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男方汪斌与女方韩美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二个儿子归男方抚养。上述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离婚后,女方韩美因财产分割与男方产生分歧为由,向提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诉讼。  韩美认为,由于离婚协议仅对人身关系及子女抚养进行了约定,未涉及任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由于韩美和汪斌名下的财产存在巨大悬殊,现依法提讼,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等财产。  汪斌则认为:韩美、汪斌双方约定韩美名下的汽车、存款归韩美,汪斌名下的财产归汪斌,两个儿子由汪斌抚养。双方在民政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汪斌认为称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认为,“共同财产分割已完毕”,既反映双方处理财产的合意,又表明该合意已实际履行,且没有发现此项协议存在欺作、胁迫等情况,对当事人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女方主张分割财产并非离婚时被告隐匿或遗漏的财产。虽然男方名下的财产多于对方,但协议中,双方只约定两个儿子归男方抚养,而没有设立义务。男方独自承担养育两个儿子的责任,要牵制一定的财产、人力,多分得财产是在情理之中的。从双方各自控制名下的财产来看,实质双方已做出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所以,韩美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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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判的

    专业解答这个问题最好还是按照咱们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办理。首先嘛,你们两口子得试着自己商量着把家里的东西都分清楚,当然也包括这房子。要是你们自己商量不出来个结果,那就只能找法院帮忙了。法院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他们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房子值多少钱,是怎么买的呀,你们两个人谁出力多一些,还有就是孩子归谁养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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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财产被分割怎么判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嘛,最好还是先让夫妻俩自己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那就只能交给人民法院处理咯。法院会按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你们家的钱财状况来做出裁决。这个时候,法院会把很多因素都考虑进去,比如你家的房子值多少钱,是怎么得来的呀,还有你和你老公对家里的贡献等等,然后再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出结果。

    2024.10.28 1349阅读
  • 夫妻离婚后未分割的房产怎么向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夫妻离婚后对未分割的房产有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需要起草诉讼书,明确自己的核心诉求。其次,要准备关键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以证明房产的存在和未分割的事实。同时,还需要考虑房产的取得方式、双方的贡献以及子女的抚养等因素。 在法庭上,双方将通过陈述和辩论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将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和裁决,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法律和法庭的裁决。

    2024.10.25 1534阅读
  • 有房贷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专业解答处理离婚时的房屋按揭问题要谨慎小心。要是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而且俩人一起还贷款,那就可以看成是共同财产,要公平分配。双方可以商量房子归谁,然后得到房子的人继续还贷款,再给另一个人赔偿。要是房子是婚前一方买的,但是婚后俩人一起还贷款,那婚后还贷款的那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就可以看成是共同财产,也得公平分。

    2024.10.25 1717阅读
  • 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专业解答在离婚案中,财产分割不一定需要公证。只要双方能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并且按照法律程序完成产权转移等必要手续,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这也就是说,通过协商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合法合规地执行后,能够有效地解决财产归属问题,并不需要额外的公证程序,也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2024.10.25 12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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