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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别人侵犯了我的权益,我起诉了对方,现在结果下来了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想知道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有什么后果?
原告胜诉或者部分胜诉以后,根据法院的生效的判决,被告应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如果被告超过期限未主动履行的,原告方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该向立案庭提交判决书和申请书。
对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有什么后果的问题,这要看被告(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叫被申请执行人,简称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就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执行人员也是毫无办法的。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原审案件有错误,还是可以申请法院提起再审的。申请执行之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被称为申请执行人,简称申请人)应该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执行法官提供。申请执行之后,主要是等待法院执行法官寻找财产线索,需要一定时间。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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