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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承包的事情我被一个朋友告上法庭,前几天我收到法院的传唤要求执行我的鱼塘。这就是执行传唤事由吗?
本方之前有一起民事争议的诉讼,该案件已经判决并生效,本方负有履行的义务,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本方没有履行,对方当事人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已经受理并执行立案,此时,法院向本方发出传票,其传唤事由就是执行。
执行传唤事由的意思是这样的:1、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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