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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提起再审,关于受理再审申请的裁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卢** 湖北-十堰 司法文书咨询 2018.06.28 10:31:42 595人阅读

我和别人产生了矛盾,我提起了诉讼,但是一审流程不是很满意,想要申请再审,请问下受理再审申请的裁定书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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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对你的再审要求,法院已经受理了。至于经法院审查后,案子能不能真的再审,以及案子最终能不能翻过来,那还是未知数。即受理后,法院最终可能作出驳回再审申请;也可能决定再审。
  
一、法律规定的受理要求:
  最高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二、法院如何组织: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
  
1、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二)审阅原审卷宗;
  
(三)询问当事人;
  
(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2、经审查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3、有下列情形的,法律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5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应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的某些案件,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经审查,再审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6、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7、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2018-06-28 10:4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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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1]
受理再审申请的裁定书的格式、写法、署名等与判决书基本相同。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2018-06-28 10:3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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