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弟弟因为醉驾撞人,现在在逃,我们在外地工作生活,所以当地公安局怀疑我们为逃犯提供资助。已经传唤我们了,异地公安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传唤的讯问地点作了明确规定: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在实践中,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集中表现在对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的侦办中,许多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又回到了原籍,办案人员在需要传唤时,往往是通过邮局将《传唤通知书》邮寄过去,有的干脆打电话通知,要求其某年某月某日到本单位接受讯问。由于缺乏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传唤不到案的问题比较突出。
2018-06-28 07:53:2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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