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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啊问一判决书和裁定书的效力

魏** 广东-阳江 司法文书咨询 2018.06.27 17:41:09 554人阅读

你好,我的哥哥最近在办理离婚相关案件,请问一下判决书裁定书的效力有什么不同吗,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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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和裁定书的效力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

2018-06-27 17:4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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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的效力区别,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018-06-27 17:42:09 回复

申请人:×××,……。……被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担保人×××以……(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写明保全财产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期限为……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  记  员   ×××【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制定,供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用。2.保全民事裁定中,没有担保人的,不写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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