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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因为被人打了,因为我还不起欠他的钱。现在受伤住院了,想要起诉,不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函是怎么样的?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学界有不同意见。有人主张,应当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理由主要是,1979年颁布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时,民事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都没有扩大到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因此,刑法、刑事诉讼法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定为物质损失、财产损失。1982年民法通则通过后,我国请求民事侵权赔偿范围已涉及侵害财产权与人格权。侵害财产权包括侵害有形财产权(物权)和无形财产权(知识财产);侵害人格权包括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公民与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性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在诉讼上应当受民事实体法的调整,因此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同样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行为人窃取他人技术秘密供自己所在公司使用并给他人造成损害,行为人是为履行单位职务而直接侵权,其行为属于单位侵权,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客观上,如果行为人所在公司依靠行为人窃取的他人技术秘密谋取了利润,行为人所在公司与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侵犯被害人合法民事权益的损害结果发生,均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害人因此可以将行为人所在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要求其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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