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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借款合同上诉判决执行书范文内容,逾期还款利息如何计算?

邱** 江西-赣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6.17 10:02:13 467人阅读

你好,有朋友向我借款,但是迟迟不还,我想咨询一下根据借款合同上诉判决执行书范文内容,向我借款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请问逾期还款的话利息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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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借款合同上诉判决书范文的部分内容,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8-06-17 10:11:13 回复

“买卖车辆不过户,出了交通事故由原车主负责”一直是法院判决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复提醒车主注意的一件事。许多原车主在承受交通事故纠纷的同时,心里也有几多无奈:“不是我自己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是买家拖着不办!我简直没有办法啊!”  确实,目前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买家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家怎么办”这一问题,但笔者认为这件事情还是可以依法来解决的。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车辆买卖属于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买卖双方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要求签订书面的车辆买卖合同,除一般的约定外,还应该把办理车辆过户作为合同特别要件明确为买方的合同义务,并注明完成期限及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买家不按期履行合同义务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原车主有权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并有权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要求买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如果买家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原车主有权按照《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同时,还可向人民法院诉讼买家侵害姓名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二十条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并申请有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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