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随州法律咨询 > 随州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完善资料的规定有什么呢

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完善资料的规定有什么呢

任** 湖北-随州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6.16 15:42:29 464人阅读

各位律师好,我哥哥最近别检察院给传唤了,挺熟是要完善资料。不知道现在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完善资料的规定有什么呢。

其他人都在看:
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随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并不是案件的完结。办案机关还要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警察传讯当事人是正常现象。下列条例对于取保候审传唤做资料有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18-06-16 15:54:29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或司法机关传讯被告人的,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告知义务,也有可能说明案件可能会在近日移交检察院起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随传随到,否则,可能会没收部分保证金或全部保证金,严重的会取消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传唤做资料有以下规定,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完善资料的规定有什么呢的回答如上

2018-06-16 15:44:29 回复

虽然被检察院传唤过去一个月,但是事情不会随便就过去的。案件的进程有三种可能:1起诉,开庭的时候法院会通知你;2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检察院会通知你去拿“不起诉决定书”;3.因法定原因,公安机关撤回,这种情况下你是不会知道的。要是怕有什么问题的话,建议主动去咨询一下,承办人都会跟你说案件进度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如此规定,只提到可以在指定地点或住所接受讯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如果是询问证人,是可以到其单位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通过上面关于检察院传唤完多久结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